保险学
主讲:夏厚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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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第一节:保险业的监督概述
第二节:保险监管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第三节:保险业监管的方式与手段
第一节
保险业的监督概述
一、保险监管的概念
指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在境内注册登记的从事保险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二、保险监管的产生与发展
(一)早期的保险监管制度产生于英国
1575年,英国设立保商会,要求海上保险单必须向该商会登记,是监管的开端。
1720年,英国女王特许皇家交易保险公司和伦敦保险公司统一经营海上保险,其他保险公司不得涉足
1746年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要求投保人对投保财产要有投保利益。
二、保险监管的产生与发展
(二)现代保险监管制度诞生于美国
1851年美国新泽布十尔洲正式设立保险暑,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专门从事保险监管的国家授权机构
1855年,伊来泽提出了以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为目标的现代保险监督理念。
1859年,美国决大多数洲均设立保险监管机构。
二、保险监管的产生与发展
(三)现代监管制度的法律发展
英国于1746年:《1746海上保险法》
1870年:《寿险公司法》
1909年:《保险合同法》
到上世纪二十年代西方各发达国家已普遍建立国家监管法,进行了相应立法,我国从1929。12月30日由国民党政府公布《保险契约法草案》到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2月28日通过修订,同年10月1日实施。
二、保险监管的产生与发展
(四)我国保险监管制度的发展
1980年以前:只有保险经营,没有实质上的保险监管。
1980—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兼任我国的保险监管机构
:中国保险监管委员会成立
三、保险监管的原因
(一)保险业涉及公众利益
(二)保险业具有很强的技术性
(三)保险业是最易于产生过度竞争的行业
四、国家对保险业监管的目标
1、保证保险人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2、防止利用保险进行欺诈
3、在保险市场上维护合理的价格和公平的保险条件
4、提高保险业企业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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