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院(部)
专业或
方向
协议书
号码
本
人
违
约
申
请
申请人:
日期:
原签约
单位
现拟签约单位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就业
指导
服务
中心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为维护毕业生的诚信形象与学校的声誉,保证大多数毕业生的就业机会,请毕业生诚信签约,慎重违约。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须向学院提出申请。毕业生征得学院同意后方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学院每周四集中将此申请表、相关材料报就业中心审批换发新协议,其余时间不予受理。学校不受理毕业生个人提出的解约补发协议申请。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解除就业协议须准备如下材料(缺一不可):
1、原签约单位的解约函(必须为原件);
2、拟新签约单位的接收函(原件或传真件);
3、经学院审批的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上表);
4、原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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