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网络法律答案.doc


文档分类:资格/认证考试 | 页数:约2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江苏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参考答案
整理:葛梦梦
判断题
(红色即判断为错误,黑色即判断为正确)
1、教育行政机关的一般程序包括立案、***、处罚告知、决定和送达等环节。
2、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
3、只有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对学校进行行政处理。
4、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教师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发生劳动纠纷争议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5、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命令赋予相对人一定的权利。
6、民办学校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7、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聘用的程序中,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8、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发生人身损害的,直接推定教育机构承担法律责任,除非其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的职责
8、学校若与学生之间存在诸如拖欠学费等的民事合同纠纷,学校有权以此为由扣留学生的高考准考证,直至学生将学费还清。
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关于监护人补充责任的相关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不论监护人是其亲友还是单位,都由监护人适当赔偿。
10、地方法院在判决中不适宜适用本行政区域外的其他地方性法规。
11、教师聘用合同解除以后,单位和个人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12、学生在学校为其选择的实****单位发生伤害事故,不管学校是否事先对实****单位履行了相关的审查职责,该伤害事故均只由实****单位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3、对县级以上地方教育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14、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可以撤销。
15、退学是学校因学生学业成绩不合格而责令学生退学,属于行政处罚。
16、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法定比例共同缴纳。
17、只要行为人确实损害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且与经营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构成不正当竞争。
18、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15日。
19、行政行为的撤销针对的只能是违法的行政行为,合法的行为不得撤销。
20、教师资格认定属于行政确认。
11、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外部性的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行为。
2、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4、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共同危险行为,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的则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5、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应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6、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教师体罚学生属教师个人行为,学校不应当对此承担责任。
8、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中小学校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的,可以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也可以不通知,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而定。
10、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停止执行。
11、颁发学位、学历证书、学校法人证书是行政许可。
12、教育中的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教育行政主体的具体教育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其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申请,复议机关依法对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法律制度。
15、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中小学校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时,应当将处分情况告知学生本人,而对于学生家长,学校可以直接告知,也可由学生本人转告。
16、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17、县级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是法定的教育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18、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免除其侵权责任。
19、教育行政申诉的被申诉人,相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网络法律答案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1017079457
  • 文件大小868 KB
  • 时间2018-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