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策划及独家销售代理合同
全案策划及独家销售代理合同甲方(委托方):山西丰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北京华宇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乙方承接甲方开发的财富国际广场的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财富国际广场2、项目位置: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226号3、项目层数及面积:地下为两层,建筑面积为9273.6平方米;裙楼为地上1-6层,建筑面积为23384.74平方米,设计使用功能为商业;地上7-26层建筑面积为56286.06平方米,设计使用功能为商住两用。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8944.4平方米项目预售许可证号为:(20**)并商房预售字第218号二、销售代理方式及范围乙方为本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商。除25层、26层甲方自留自用外,其余地上部分均委托乙方进行代理销售,但甲方有权根据最终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等确定裙楼一层的租、售方案及时机。本合同签定后自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前甲方自销的部分,从委托乙方代销的面积中扣除。
三、佣金的计取、结算与支付乙方代销部分的佣金以乙方实现销售额的4.1%计取,甲方自销部分,在不超过总销售面积5%的情况下,按甲方实际销售额的2%为乙方计取佣金,甲方自销价格不得低于双方确认价格表的80%,甲方自销超过总销售面积5%的部分,按照销售额的3.1%为乙方计取佣金。甲方自留自用部分乙方不计取佣金。本合同有效期内,客户退房的,乙方不计取佣金,已提取的佣金在支付下期佣金时扣减,但乙方提取已收取定金的60%。自签约销售之日起计算,乙方的佣金每月结算并支付一次。甲方根据已确认的销售业绩于次月5日
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应提佣金的80%,剩余20%于乙方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后10日内结清。
四、销售进度控制在20**年2月10日甲方的售楼部具备正式启用的条件下,乙方承诺:
1、至20**年6月30日前完成写字楼及与写字楼配套商业用房签约销售额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
2、至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写字楼及部分商业用房签约销售额不低于人民币贰亿元;
3、至20**年5月31日前,乙方完成总销售率不低于65%;
4、至20**年12月31日前,乙方完成总
全案策划及独家销售代理合同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