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正申请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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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考核该员工的,视为用人单位放弃对该员工试用期考核的权利,试用期满后自然转为转正。同时,既然不是员工的义务,用人单位自然就不能要求员工自己提交所谓的转正申请了。哪有自己要求别人考核自己的?这在逻辑上讲不通。因此,本案中,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答复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法理依据。该公司应当补足小陈20**年12月份的工资1000元,否则,构成了克扣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小陈可以此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要求补足工资并要求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至于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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