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19-22章PPT
明济本
第十六章刑罚裁量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刑罚裁量原则
第三节刑罚裁量情节
第一节刑罚裁量概述
(一) 概念
即量刑,法院对被指控犯罪的人依刑法规定裁量和决定刑罚的一种刑事审判活动。
(二) 特征
1. 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2. 量刑的内容是对犯罪人确定刑罚;
3. 量刑的性质是一种刑事司法活动。
(三) 意义
1. 量刑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
2. 量刑是使法定的罪刑关系变成实在的罪刑关系的必要条件;
,切实做到罚当其罪、罪责相适应,才能使刑罚起到保护人民、惩治犯罪,保卫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作用,才能贯彻国家的刑事政策,才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人民法院判的权威。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 以事实为依据
1. 查清犯罪事实;
2. 确定犯罪性质;
3. 考察犯罪情节;
4. 判断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
(二) 以法律为准绳
;
;
,针对具体犯罪选择判处适当的刑罚。
第三节刑罚裁量情节
一、概念
又称量刑情节,指法院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的、据以决定量刑轻重或者免除刑罚处罚的各种情况。
(二) 分类
,分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
,法定情节又可分为总则性情节和分则性情节。
(三) 特征
;
;
,具有直接的影响。
(四) 法定情节
1、概念
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包括:应当的情节和可以的情节。
指在法定刑幅度内选择判处比没有该情节的类似犯罪相对较轻或较重的刑种或刑期。
其中的“法定刑幅度”是指与特定具体犯罪相适应的法定刑限度之内具体的量刑幅度;从轻或从重不允许超出法定刑的上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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