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处部室文件
校人发〔2006〕 39 号
━━━━━━━━━━━━━━━━━━━━━━━━━━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例修订办法》
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及有关单位: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例修
订办法》经校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颁布,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
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
例修订办法
人事处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例修订办法
(2006 年 11 月 20 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我校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创造性,
激励广大教师提高育人水平、学术水平及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根据学校的教学、科研等任务以及所设置的工作岗位,
设立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各级职务实行聘任制,
并有明确的任职条件和聘期。
第三条:我校教师编制依据国家规定的师生比例确定,教师职务
应有合理的结构。校内各学科、专业的各级教师职务定额应与所承担
的任务相适应。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 助教的职责
一、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组织
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公共外语课、体育课教师还应讲课),经批准,
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课程设计工作、协助
指导大学生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二、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野外教学实****生产实****br/>社会调查和实践等方面的工作。
三、担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
理工作。
四、参加教学法研究、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
技工作。
五、服从教研室(研究机构)的工作安排。
第五条:讲师的职责
一、系统地担任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社
会调查和实践,指导课程设计和大学生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二、担任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
验课教材及实****指导书。
三、参加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技工作。
四、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五、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的部
分工作等。
六、担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
理工作。
七、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课和指
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八、服从教研室(研究机构)的工作安排。
第六条:副教授的职责
一、担任两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
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公共基础课),指导课程设计和大学
生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二、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做学术
报告,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三、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
四、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
学法研究。
五、指导实验室的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
容。
六、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协助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指
导进修教师。
七、担任辅导员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八、根据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
第七条:教授的职责
一、教授是学术带头人,除担任副教授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应
在科技知识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根据需
要担任本学科教学、科学研究的领导工作。
二、根据需要,通过评审确认后指导博士研究生。
第三章资格评审条件
第八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与品质,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履行现职务职责,
积极承担各项教学、科研任务,治学严谨,在科研和科技开发工作中
取得与申报职务资格相应的成绩。
一、在晋升高一级职务资格所要求履行现职务职责的最低连续年
限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
二、参加北京市组织的教师岗前培训并成绩合格。
三、高级职称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5)或全国外语
水平考试(WSK)或全国职称外语 A 级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中级职称参加全国职称外语 B 级考试并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四、外语专业教师需考第二外语,成绩合格。
五、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处部室文件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