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重要规章制度
简析人民政协制度的地位和作用作者:王志勇756发布时间:20**-12-2摘要:人民政协制度是我国现实中的一项基本制度。但是,对此在我国宪法并未明确阐述。因此,本文力图以历史的和现实的角度对此作了一个简单的佐证,同时对其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也作了一个有益的探讨。关键词:政协制度地位作用人民政协制度是我党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斗争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制度形式。关于这种制度形式,宪法中只是把其界定为“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1)形式,并未明确指出它和我国政治制度的关系。但是,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它的确是组成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的一环。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人民政协制度的确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可以从人民政协组织产生发展的历程和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得到佐证。当代人民政协制度的诞生最初可以追溯到解放战争后期。1948年初,随着人民解放战争战略反攻阶段的到来,建立全国性的人民政权随之也就成为我党当时所面临的重大任务之一。为此,1948年4月30日,毛泽东在为《晋察冀日报》起草的“五一”口号中,明确倡议“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是我党关于建立新人民政协制度的最早的表述。次日,毛泽东同志在发给李济深、沈钧儒的电报中再一次重申和阐明了这一点,他指出“在目前形势下,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加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相互合作,并拟定民主联合政府的施政纲领,业已成为必要,时机亦已成熟。但欲实现这一步骤,必须先邀集各民主
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开一个会议。在这个会议上,讨论并决定上述问题。此项会议似宜定名为政治协商会议。”(2)此后各民主党派纷纷致电表示赞同。1949年2月,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郭沫若等56人辗转来到解放区和中国共产党共商建国大计,1949年9月21日—30日,旨在完成建立新中国、确立新中国的施政纲领和选举国家领导人等重大历史使命的第一届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胜利召开,该会议胜利召开标志着新人民政协制度的诞生。由此可见,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从其诞生之日起,它就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建国后,在新中国的头几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实际上代行了全国最高权力机关的职能,政协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实际上也起到国家临时宪法的作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取代了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职能,《共同纲领》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代替。但是人民政协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仍然发挥了其重大的作用:首先,它仍然具有“协商国家民主法律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国家财政预算,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要事项,国家的重要法律,草案,外交方面的重要问题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3);监督“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守法纪,为政清廉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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