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静脉输液安全隐患及对策.doc门诊静脉输液安全隐患及对策
静脉输液是门诊的治疗手段之一,是一种有创性治疗,操作中任何环节疏忽都有可能导致各种不良反应的发生,甚至引起医疗纠纷。据报道,静脉输液是发生护患纠纷最多的治疗环节[1]。因此提高静脉输液质量,减少护患纠纷,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已成为门诊护理工高度重视的问题。现结合临床实际,对我院门诊静脉输液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分析如下。
1静脉输液安全隐患因素分析
某些医生的处方字迹潦草,使护士难以辨别医嘱内容。加之近年来临床上联合用药的情况越来越多,增加了药物配伍禁忌的概率[2],而护士对药物的相关知识掌握不够,尤其对新药知识认识不足,导致查对困难,容易出现差错。
护士在治疗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因工作忙乱未遵守操作流程导致用药错误;输液卡上所签姓名、时间不规范,如字迹潦草、以姓代替全名、签注的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使查对制度流于形式。
门诊输液室的患者来自各个专科,病种多且复杂,护士对患者病情不了解,在输液中出现病情变化未能及时发现,导致处理不及时而引发护患纠纷。
由于门诊患者多,工作处于超负荷状态,特别在输液高峰,护士忙于应付接药、配药、注射等工作,无法及时巡视,导致患者补液外渗,补液不能及时更换,使患者满意度下降。
门诊输液患者较多,出现同名同姓患者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之环境嘈杂,当护士称呼某患者姓名时,容易出现应答错误,造成相互交叉错用药物。
部分患者不遵守药敏试验的规定,在进行药物过敏试验期间擅自离开。部分患者对输液滴速过快和过慢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或因赶时间而自行调节输液滴数。
门诊病人随意性大,因某些杂务,不执行医嘱而擅自推迟或提前治疗时间。
加强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使护士认识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即是对护理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也是对护理行为的保护。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为患者输液时引导患者按时、按剂量完成治疗。对易过敏的药物用药前详细询问过敏史。发现医嘱有误或有疑问,及时与医生联系,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步步落实到位,做到三查十对一注意[3]。“三查”即给药前查、给药时查、给药后查,“十对”即对姓名、药名、剂型、规格、剂量、药物和治疗单有效期、用法、用量、时间及诊断。对于药名相近、外形相似的药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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