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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洪农村信用社人事劳资管理办法 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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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洪农村信用社人事劳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一支“严谨、勤奋、忠诚、开拓”的员工队伍,促进我县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及上级制订的相关制度,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管理遵循的原则:
1、依法合规的原则。
2、以先进的企业文化规范员工言行的原则。
3、以人为本,注重真才实学的原则。
4、岗位设置遵循业务发展需要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相结合的原则。
5、当期业绩决定薪酬,长期业绩决定升迁的原则。
6、公开竞争与劳动力市场接轨的原则。
第二章员工基本要求
第三条信用社员工应做到“十要”:
1、要不折不扣地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和农村信用社的各项规章制度;
2、要认真学****政策、法律、金融理论,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开拓,勇于创新;
3、要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和
积极健康的心理素质;
4、要爱岗敬业,严格履职,维护集体声誉;
5、要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说真实话,做老实人;
6、要竭诚服务,待人热情,举止庄重,做到和蔼可亲;
7、要廉洁自律、秉公尽职;
8、要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9、要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稳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10、要团结协作、与人为善、诚实守信、胸襟开阔。
第四条信用社员工应严格执行“十个严禁”:
1、严禁工作时间迟到、早退;
2、严禁工作期间擅离工作岗位;
3、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
4、严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5、严禁不按上级要求和限时服务时间办结工作;
6、严禁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索、拿、卡、要;
7、严禁接受客户的宴请和高档消费;
8、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9、严禁参股投资、经商办企业;
10、严禁打牌赌博。
第三章岗位竞聘
第五条联社根据工作和岗位需要,实行按责定岗、按岗定人。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组织员工双向选择,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第六条建立员工“双考”的考试考核机制,实行持证上岗,“双考”即文化、业务知识考试和德、能、勤、绩、廉考核。“双考”合格者持证上岗,凡未取得上岗证的员工,联社组织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将按末位淘汰处理。
第七条双向选择均在联社确立的岗位、人员编制内进行。由员工根据自己的能力、水平选择自己的意向岗位,选择和接收双方书面意向达成一致的,经党委同意后正式上岗。双向选择原则上遵循属地就近和亲属回避原则。
第八条末位淘汰和竞岗落聘的员工实行待岗。待岗期限为三个月,待岗期内要参加单位组织的教育培训和从事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待岗期满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可确认上岗资格,参与竞聘上岗。否则,按规定程序限期调出本单位。末位淘汰和竞岗落聘的留用工予以辞退。
第四章干部聘任
第九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信用社正副主任(分社主任)、联社部室负责人,由联社主任提名,联社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财务、信贷、稽核等主要部门负责人聘免提请理事会决定。逐步推行中层骨干竞聘上岗。聘期原则上一年一聘,任职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或重新竞聘上岗。
第十条根据改革发展的要求和上级精神,对新提拔的
信用社正、副主任(分社主任)(含部室正、副经理),男年龄控制在45周岁以下、女在40周岁以下;对男年满53周岁、女满49周岁的在职信用社正、副主任(分社主任)(含部室正、副经理),不再聘用,退出实职后的工资等待遇按:连续正副职满15年的,退出实职时享受副经理待遇,不满15年的享受一般员工的待遇。年龄计算时间以当年的
一月一日起计算。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信用社正、副主任(分社主任)、(含部室正、副经理)由联社党委解聘其职务,职务解聘后按一般员工对待。
第十一条中层干部推行机关与基层交流,甲社与乙社交流,年终考核末位淘汰,职位空缺竞争上岗。
第五章后备人才选聘
第十二条选拨对象:所有在岗的职员、业务员和留用工。
第十三条待聘岗位:广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机关部门正、副经理、信用社正、副主任、分社主任、委派会计。
第十四条选拨办法:选拨采用公开考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五条后备人才的管理:后备人才储备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联社将根据其工作表现、工作能力、性格特点择优使用。
第六章员工调配
第十六条跨社调动人员由联社党委集体研究,凭组织群工部调动通知执行。
第十七条网点员工岗位的异动应根据各尽其才的原则,由信用社(分社)集体研究确定(有会议记录),组织群工部核准。原则上在一个网点的同一个岗位连续工作不得超过5年,重要岗位的员工要定期轮岗或强制休假。
第十四条调出人员应随即退出原单位的用具,移交好公用
财产。
第十五条对重要岗位异动人员实行经济责任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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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