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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水利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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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佛山市三水区水利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确定执法责任一览表
(含政府、防汛指挥部)
(行政强制类)
填报单位(盖章):
强制主体
序号
强制依据
强制内容
执法机构和岗位
强制流程
强制责任
备注
强制对象
强制措施
佛山市三水区水利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
水政水资源股及水政监察大队
1、立案;
2、***
包括拍照、摄像、制作调查笔录。
3、强制执行或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4、结案。
(详见强制执行流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四条
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未经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
▲未经同意擅自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
强制主体
序号
强制依据
强制内容
执法机构和岗位
强制流程
强制责任
备注
强制对象
强制措施
佛山市三水区水利局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
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水政水资源股及水政监察大队
1、立案;
2、***
包括拍照、摄像、制作调查笔录。
3、强制执行或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4、结案。
(详见强制执行流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五条
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对河道上的竹木和其他漂流物。
进行紧急处置。
水政监
察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
水政水资源股及水政监察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四条)
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名义
强制主体
序号
强制依据
强制内容
执法机构和岗位
强制流程
强制责任
备注
强制对象
强制措施
佛山市三水区水利局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
按“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佛山市三水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1、立案;
2、***
包括拍照、摄像、制作调查笔录。
3、强制执行或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4、结案。
(详见强制执行流程图)
《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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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