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工作希望大家理解与支持,我们裁判和大家一样,都承受着较大的心理压力,在工作中都在努力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工作中出现漏判、误判这是难免的,我们都将努力将其降到最低点。平时我们裁判工作人员在交流的过程中,都谈到一个问题,那就是从来没有在主观和客观上有偏向某个队的意识,所以,在这点上大家一定放心,请相信我们的工作态度。只有在我们的共同努力配合下,我们才能在比赛中发挥出应有的水平,为观众呈现出一场精彩的球赛。
利用这个机会,我和大家共同探讨比赛中的一些问题和疑惑:
一、违例部分
1、球回后场
要满足三个要素:
球队前场控制球(队员双脚触及前场,正持球、接球、运球等;球在前场队员之间传递)
该队队员在前场控制球
该队队员最先触及回到后场的球
比如:进攻A将球从后场传前场B,防守方甲从前场跳起空中抓住球,落在他后场后传给防守方乙。(好球)
脚踢球
踢球就是用膝、膝以下腿的任何部位或脚去击球或拦阻球。只有故意地做这种动作时才是违例。
3、三秒违例
某队控制球时,该队队员在对方的限制区内停留不得超过持续的3秒钟。
限制区的各线都属于限制区的一部分,队员触及任何一线都算位于限制区内。
3秒钟的限制在所有掷界外球情况下均有效。它的计算要从掷界外球队员在界外可处理球(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刹那开始。
3秒钟的限制不适用于:
⑴、当投篮的球正在空中。
⑵、抢篮板球时。
⑶、死球进。
队员在限制区内停留接近3秒钟时,可默许他运球投篮。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球队没有控制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现在的三秒违例规则采取的叫“不当得利”原则。
一个攻方队员,在限制区里面站着,其实他没有得到任何利益,所谓利益,最直接的就是投篮,传球,挡拆和掩护。如果一个队员只是站着要球或者站位,其实他从很直接的角度来说,并没有为团队带来任何的利益。所以裁判对这样的队员,即使三秒了,也很少吹。但是如果球员获得了“不当利益”则严格执行三秒规则。
例如,一个攻方队员在限制区要球,站了三秒,然后接到了传球,那么裁判马上就吹罚三秒,原因在于攻方球员在获得传球后,他可以投篮或者运球或者传球,所以他获得了“不当利益”则三秒违例严格执行。
再例如,一个攻方队员A在三秒区内呆着,另外一个攻方队员B准备进攻,A为B挡拆,那么在挡的过程中,B通过了空出来的区域,上篮或者传球,如果攻方A在限制区里面的在挡之前到挡之后时间超过三秒,那么就吹罚三秒违例。因为他为队友创造了“不当得利”
再举一个例子,攻方队员A在限制区内,攻方队员B在左端运球,希望突破,但是没有机会,他发现在右端线的C是空的,所以就把球分给了C,因为看C的防守队员D刚才去协防B的突破,看到球分给了C,想回去防守,但是A主动将其运动路线挡住,这样
C可以从容出手,在这样的情况下,裁判同样吹罚“三秒违例”,因为A挡住了D的路线,为C创造了出手的空间,所以“不当得利”
队员有投机取巧的,如:骑跨限制区线过2秒及以上,然后限制区内的脚提起,然后放下。视为一直在限制区。必须双脚在限制区外触地后,才停止视为人在限制区。
4、翻手运球
5、走步
主要是中枢脚的确定
6、两次运球
注意漏接问题
7、罚球违例
可以采用任何投篮动作,主要是球在进框或触及蓝圈前,不得超越罚球线。
8、提下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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