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工程劳务联合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洛阳达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洛阳工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三门峡义务国际商贸城工程(商业二)
工程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大岭南路与南环路交叉口以西
承包范围:本工程除安装工程、防水工程、外墙面保温工程、二次结构、外脚手架工程、装饰工程外,即从基坑修边静底起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谈记录、会审记录等基础、主体工程所含盖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安排总负责1人、技术人员6人,质量检查人员6人、机械维修2人以上。
(2)负责安排本队所需的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并应具备符合要求的证件。
(3)塔吊基础。
(4)二级配电箱以下所有机械设备、电线电缆,使用工具料具等。
(5)除地下室外所有穿墙丝杆、卡口等。
(6)铁钉、铁丝、扎丝、塑料膜、胶带、隔离剂、焊条焊机等。
(7)桩头钢筋的调直、所有钢筋垫块、撑棍,施工料台搭拆等。
(8)负责施工安全通道、机械、所辖办公室、卫生间防护棚的搭设,临边洞口、梯间防护、所辖区域高压线的防护栏杆、网等。
(9) 安全帽、安全带、配电箱工地统一购买,各施工队付费领回。
(10)工程完工后,方木、板钉子起完,并按大小分类堆放至指定位
置。钢管按长短、扣件按类别分别堆放至指定地点。
(11)甲方安排场地及卫生间卫生的打扫,费用由主体队担负80%。
(12)室内外回填土按设计要求分层回填。
(13)预埋件的制作安装,直螺纹的连接。
(14)食宿问题乙方自行解决。
(15)周转材料的装卸车,楼内外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楼内垃圾必须装在容器内运输,严禁抛撒。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定额材料消耗、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开工日期:2012年10月20日
、竣工日期:2012年2月春节放假(主楼)
、质量等级:市级优质结构,市级以上文明工地。
、保证金:每平方米5元,合同签订时支付,待四层封顶后无息退还。
二、合同价款
、根据本合同第一条之规定,135元/㎡,主体工程正负零以下有筏板算半层,独立基础不算面积其费用已含入主体价格内。
、室内外回填土另计。(但含甲方所承包的零星土方开挖人工配合和清基、回填等零星土方工程施工。)
、乙方按施工图组织施工,所有结构现浇砼、膨胀加强带、预留孔洞、埋件(含塔吊、客货梯所需预埋件)等施工人工费用均在乙方承包合同单价之内,如因乙方原因没有全部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视为所施工建筑面积不完整,甲方有权按未完工作量实际发生费用的两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乙方必须按设计变更的内容组织施工,除设计变更引起建筑面积增减或因设计变更造成返工的,其它设计变更一律不再增加费用,仍按合同单价执行。
、劳保、福利及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合同单价之内。
、主体施工阶段,乙方生产、生活区域内所有材料运输、装卸二次倒运、安全防护、清理用工,以及为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而引起的零星用工,均包含在合同单价内。地下室及各楼层模
三门峡合同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