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主讲教师:贺芳
辽宁科技学院
前言
本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及目标
1
课程设计
2
教学考核办法
3
一、培养方案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具备经济、管理、法律等基础理论,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常规业务和涉税业务处理的高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课程定位
课程定位
会计专业
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之一
在课程体系中承前启后的专业必修课
后续课程:
网上报税模拟实训
纳税筹划等
前置课程:
会计
会计从业资格证
初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三、教学目标
课程教学目标:
一项基本素质
三项专业能力
1
培养依法纳税意识
正确计算主要税种税款
正确纳税申报
正确会计核算
四、课程设计——设计理念
教学课程
综合化
以技能操作为主设计
课程
以任务驱动设计课程
将税法与财务、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结合设计本课程;
改税法以法律条文记忆为税额计算、会计核算、纳税申报表填制等实际操作能力设计本课程;
以税款计算、纳税申报及会计核算为任务,引入案例、情景等,将本课程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目标寓于其中。
五、课程设计——内容设计
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课程具体内容
设计
其他税种
税法概论
六、课程设计——课时设计
4学时/周,16周
教学内容
学时
总计
税法概论
2
64学时
4学分
增值税(重点)
12
消费税(重点)
10
营业税
4
关税
2
企业所得税(重点)
12
个人所得税(重点)
8
其他税种(共12个)
14
七、教学考核办法
平时考核
期末考试
总评
占总评比例:30%;
具体分为平时作业、课堂表现及出勤三个方面;
占总评比例:70%;
采用闭卷形式;
题型:单项、多项选择、判断题及计算题;
总评:
100分;
二项成绩按权重计得。
教学考核办法
总评
第一章税法总论
一、税法的概念(熟悉)
二、税法的要素(熟悉)
三、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熟悉)
四、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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