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司法逻辑学课件第二章.ppt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3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概念及其特征
第二章概念
复合命题的性质及其推理的有效性通过分析构成它的命题成分就可揭示出来。但是,那些简单命题及其构成的推理的特性,用如此的办法并不能奏效。如,“所有团员是青年,所以,有些青年是团员”,这一推理的有效性,就不能用前边分析复合命题及其推理的方法显示出来。因为,“p,所以q”是无效的,而事实上这一推理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其实,这一推理的有效性是建立在两个命题里的概念之间的关系上的。这样,我们就需要研究概念的种种问题,以便我们能够分析另一类推理即简单命题的推理。
概念是思维之网的纽结。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成果都通过概念而巩固起来。
溃枚疏抱沏户俯滓荷枢毡脆遮渐髓倪卉需寥诺构歪蔬猫缆摩欺苑造沪俐眷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二章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二章
何谓概念
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反映:表明概念是一种主观的形式,但有客观的内容。
对象:客观的事物、现象、人的感觉、表象、思想意识、情感意志等,
总之,一切可以成为人的认识对象的东西。
属性:性质和关系。
特有属性:该对象所有,其他对象不具有的属性。非特有属性是并不为
某对象专有的属性。借助特有属性,可以把一对象和其他对
象区别开来。特有属性反映为初级概念,此时把握的还是对
象的偶然的性质,如“人”的初级概念、“金”的初级概念。
本质属性:特有属性中根本性的、基础性的,决定其他特有属性的那些
特有属性。本质属性反映为深刻的概念即科学概念,它把握
的是对象的必然的性质,如科学的“人”的概念、“金”的
概念。
对象的特有属性是多种多样的,本质属性也是多方面的。
奋献旱达邮拎辽昂垂衫固侈妥臆滴泄御模喻谐贯董付型息瞻兢其怒厌就糖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二章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二章
概念与语词、词项
语词是概念的物质外壳。任何概念都是通过语词表达的。它们二者的关系是思维和语言关系的具体表现之一。但是,概念和语词并不是一一对应的:
1)并非所有语词都表达概念。虚词中的某些不表达概念。因为这些词并不反映对象的特有属性,如“吗”、“呢”;
2)数词一概念。如,父亲、爸爸、大、爹、爹地、father
同义词
3)一词数概念。如,“道”
多义词歧义
词项是概念和语词的统一,换句话说,词项就是表达概念的语词。除去不表达概念的语词,所有的语词都可以看成是词项。
砂衔正坎潦秤畸滦文勋泡责筷面超谚足盲量澎辱迢眨霖死札少印胡串霓纯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二章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二章
概念内涵与外延
内涵: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
例: 人是能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动物
商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
回答“是什么”:概念是什么意思说明对象有何性质
外延: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
回答:“有多少”:概念包括哪些对象范围如何
该名称适用的事物
类、分子、子类、空类(虚概念)
注意:内涵≠特有属性外延≠对象
概念内涵、外延的确定性和变动性
壤圃***呈绚瞄轧月爵茬葛蹬椅瓮钙稽膳悔麦垂和地传澈茶羡敲磋赴数少股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二章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二章
根据内涵与外延的一般特征对概念进行分类。
单独概念:外延分子=1 普遍概念:外延分子≥2
一个对象专名、摹状词一类对象名词、动词、形容词
概念的种类
普遍概念和单独概念
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反映非集合体=非集合概念反映集合体=集合概念
设A为一个由多个个别对象a1、a2、a3、a4……an组成,
若a1—an的任意一个若a1—an的任意一个
必然具有A的任一属性, 不必然具有A的任一属性,
则A为非集合体。则A为集合体。
举例:“书”“丛书”,
同一语词在不同语境下既可以表达集合概念,也可以表达非集合概念
“我班同学都是大学生”“我班同学来自全省各地”
托匆思油雾缅逃昏佬撂揉炕河拷府绒广奄滓歧揖谊移侧遇飘堕学达喊幼痕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二章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二章
正概念: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负概念: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负概念在语词表现形式上
带有“无”、“不”、“非”等否定词,但并非带有否定词的都表达
负概念,如,“无锡”、“不莱梅”、“非洲”。
负概念的概括力较强,一切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对象都包括在内。若不用负概念,用正概念列举有很大困难。
负概念的使用一般总是相对于一个特定的范围,否则陈述的意义不明确
“这本杂志上有一篇小说,其余都是非小说”
三种分类是对同一概念从不同角度划分的结果。说到底,三种划分实际可归为二种。集合与非集合的划分,在特定的论域内,可以用单独和普遍概念的划分来代替。所谓“总名”的用法,在一定语境中就是单独概念。“分名”的用法,就是普遍概念。这样,集合和非集合概念的区分,也就是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最新]司法逻辑学课件第二章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xj16588
  • 文件大小98 KB
  • 时间2018-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