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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集团公司劳动纠纷争议处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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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大型集团公司劳动纠纷争议处理办法
第一章
第1条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劳动关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的解决,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因公司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
第二章劳动纠纷预防
第3条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下属员工的情绪和劳动关系矛盾,并协同人力资源部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4条人力资源部应广开言路,积极深入到公司员工的生活、工作中,了解公司员工的整体思想动态。
第5条公司应对现有劳动关系形式进行分析,遇见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问题,及时加以了解和解决。
第三章劳动争议协商
第6条劳动争议或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在合法及兼顾双方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协商。
第7条协商有利于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消除隔阂、加强团结,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第8条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对方进行协商,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章劳动争议调解
第9条在劳资纠纷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进行劳动纠纷调解程序。
第10条公司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公司发生的劳动争议。
第11条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第12条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对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受理。
第13条经审查决定受理的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说明调解的时间、地点。如不受理,应向当事人说明原因。
第14条向劳动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调查,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
见和要求,收集有关证据。
第15条召开调解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对***材料进行分析整理,讨论确定调整方案和调解意见。
第16条公司调解委员会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争议的轻重程度等对当事人进行当面调解,也可以在调查过程中试行调解。
第17条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1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调解申请结束。
1、申请调解的当事人撤回申请。
2、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署调解协议书。
3、调解不成。
4、自当事人(方)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未结束的。
第五章仲裁与诉讼
第19条调解不成的,向当地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20条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员工守则
第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矿区,必须按规定佩戴胸卡和穿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经理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部门负责人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经理报告;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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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xinsheng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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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