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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信息标准研究与制定项目会议材料印刷版03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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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中医药信息标准研究与制定项目
会议材料
2016年3月
广州
目录
一、中医药信息标准研究与制定项目工作指南.........1
二、中医药信息标准研究与制定项目专家组名单.......6
三、中医药信息标准研究与制定项目协作组建设方案...7
四、中医药信息标准研究与制定项目任务书..........14
五、培训课件....................................30
中医药信息标准研究与制定项目工作指南
为落实好2015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医药信息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任务,加强中医药信息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提高信息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保证中医药信息标准研究与制定项目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中医药信息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完成101项中医药信息的基础标准、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研究制定,初步构建与卫生信息标准相融合的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基本满足中医药信息化建设需要,促进中医药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互联互通和有效开发利用,为中医药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信息标准研究与制定组织形式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中医药信息标准研究与制定项目的总体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成立中医药电子政务、中医医院管理、中医临床、中医馆4个专家组,负责项目任务书审定、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的技术指导,参与项目执行督导,指导各协作组和项目工作组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开展信息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负责信息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质量管理,审核信息标准数据资料和技术文件。
(三)项目省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信息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

(四)项目负责人组成中医药电子政务、中医医院管理、中医临床一组(医)、中医临床二组(药)、中医临床三组(护、技)、中医馆6个信息标准协作组,负责本领域信息标准项目研究与制定工作的组织、指导与协调,交流项目实施情况,推进项目工作进度,组织项目工作组共同商讨解决技术难点和问题。
(五)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任务书的要求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完成制修订工作,项目负责人对信息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质量负总责。
三、信息标准研究与制定方法和步骤
(一)编制协作组工作方案(2016年3月中旬完成)
各信息标准协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安排专人负责秘书工作,联合其他承担单位共同制定小组协同工作方案,确定信息标准编制时间表、工作程序、活动组织方式等。协作组工作方案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备案。
(二)成立项目工作组及编制项目任务书(2016年3月中旬前完成)
项目负责人在协作组的指导协助下,组织成立项目工作组。项目工作组可吸纳从事信息产业的相关企业技术人员。
项目工作组在协作组的指导下编制项目任务书,由协作组提请专家组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任务书由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省中医药管理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三方签订。
(三)起草论证(2016年4月底前完成)
项目工作组按照项目任务书和信息标准制修订工作要求,开展现场调研、查阅收集相关文献及必要的试验验证等工作。在此基础上,起草信息标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信息标准中的技术内容进行充分论证,形成信息标准初稿、编制说明等材料并及时报协作组审核,根据协作组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信息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2016年5月底前完成)
项目工作组将信息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中医医疗机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行业组织、医疗IT企业及专家学者等意见和建议。项目工作组将反馈意见进行归纳汇总和研究处理,形成意见汇总处理表,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信息标准评价稿。未采纳反馈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
(五)同行评价(2016年6月底前完成)
项目工作组在行业内选取3-5家评价单位对信息标准评价稿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报告编制形成标准草案。
(六)专家组审核(2016年7月底前完成)
项目工作组将信息标准草案、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专家组。专家组集中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七)公开征求意见(2016年8月底前完成)
项目工作组将专家组审核后的信息标准草案、编制说明等通过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
(八)送审(2016年9月底前完成)
公开征求意见后,项目工作组将反馈意见进行归纳汇总和研究处理,形成公开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未采纳反馈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项目工作组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信息标准草案,形成信息标准送审稿,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及相关材料通过项目省中医药管理部门送报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
(九)验收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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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