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地产代理三种共同创业合作模式(深圳)
公司筒介:
【十一年建华在路上】
1997年,建华地产顾问(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
1999年,深圳建华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成立,正式进入国内房地产服务领域。
2002年,建华地产成立“建华会”,会员超过35000名,为营销创立终端平台。
2003年,建华地产在广东揭阳市设立第一家分支机构,开始走向全国。
2004年,建华地产成立三级市场交易部,为业主做好全方位的售后服务。
2007年,建华地产在全中国拥有六家分支机构、超过200名员工。
深圳建华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简称“建华地产”),创业厚筑十一载、代理楼盘百余个,建华地产始终依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不断创新,目前已经建立起营销代理、租售经纪、加盟发展3大核心服务体系,能够提供房地产全程策划、项目开发顾问、代理销售以及二手房租售的综合服务,作为中国领先的房地产服务公司,建华地产推崇信誉,并致力于为客户挖掘物业价值,降低交易成本,解决房地产问题。
一、招募策划总监或策划副总合开公司
面对目前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以及大好的地产形势,公司也总结出一套适合与中国地产行业高层共同创业的“1+1新区域共同创业合作模式”(简称“1+1模式”),并先后在贵州、湖南、江西、揭阳等省市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同时也为这种合作模式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下面简单介绍1+1模式:
这种模式缘于香港律师楼的合伙人共同挂牌合作模式,就是提供给在这个行业奋斗多年,有创业***和抱负却苦于资金或影响力等问题不能得偿所愿的人士一个实现理想的机会。
在合伙人提供盘源的区域,采用1个公司总部与1个合伙人合作,迅速组建代理分部,依托具体楼盘的操作扩大分部影响力并扩大业务量。
深圳建华总部提供资质、人力、培训、管理、专业文本等平台,以及分部或分公司的场地、启动资金,全方位协助各分部的前期组建;合伙人提供楼盘代理的信息、分部的全方位管理、组织项目及代理合同的谈判,以及所在新区域的楼盘操盘工作的全面负责等。
合伙人每月可得到较高的薪资,保证合作期间的生活稳定。
深圳建华总部根据各合伙人的资料登记,当有适合某合伙人的区域楼盘时,也将邀请该合伙人在该区域进行操盘,也以合伙人的方式进行合作。
深圳建华与合伙人共同承担分部的经营风险,双方协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若为合伙人提供的盘缘信息的,合伙人在分部的利润分配不低于总体的利润的40%,最高可得的利润的60%,根据双方协商的最后结果确定。
条件成熟时成立分公司,双方另行商定合作条款。
这种1+1模式强调的是新区域楼盘资源的高级运用,平台力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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