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桑乡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制度
为充分发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作用,增强监督管理,完善岗位职责,针对公益性岗位弹性工作制的特点,更好地为乡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勤执行对象:全体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考勤执行规定:
1、工作作息时间为:上午:08:00 -12:00时。下午:14:00 -18:00时(北京时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到岗,执行上下班制度。若因岗位的特殊性和工作需要,工作作息时间可自行调整。
2、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要服务社区工作统筹安排,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岗位工作任务,不得拈轻怕重。
3、上班迟到(30分钟内)累计2次从当月公益性岗位补贴扣发50元。
4、每月旷工2次暂停公益性岗位工作,如屡教不改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7次,第二年不再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
5、严格衽签到制,任何人不得代签。
三、本管理制度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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