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doc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印发《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管理工作,总局制定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管理与监督规则》和《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
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三章审查机构
第四章设计单位资格许可程序
第一节申请、受理
第二节试设计
第三节资格审查
第四节批准和发证
第五章《设计许可证》的增项和变更
第六章设计单位《设计许可证》的换证
第七章管理与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质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的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级别的设计资格,取得《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见附一)。
第三条
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
一、压力容器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
(一)A类:
、高压容器(结构形式主要包括单层、无缝、锻焊、多层包扎、绕带、热套、绕板等);
、中压容器;
;
。
(二)C类:
;
;
。
(三)D类:
;
、中压容器。
(四)SAD类系指压力容器分析设计。
压力容器设计类别、级别、品种范围划分详见附二。
二、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
(一)长输管道为GA类,级别划分为:
: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
(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的管道;
(3)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
: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
(2)GA1(2)范围以外的管道;
(3)GA1(3)范围以外的管道。
(二)公用管道为GB类,级别划分为:
:燃气管道;
:热力管道。
(三)工业管道为GC类,级别划分为:
:
(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
(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
:
(1)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
(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
(3)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
(4)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
第四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批准部门)负责《设计许可证》批准、颁发,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审批。
第五条
对A类、C类、SAD类压力容器和GA类、GC1级(含GA类+GB类,GC1级+GB类,GA类+GC类,GA类+GB类+GC类等)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设计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发。对D类压力容器和GB类、GC2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设计许可证》,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颁发。
第六条
《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当年,持证单位必须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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