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法在中国是否能被信仰.doc


文档分类:文学/艺术/军事/历史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法在中国是否能被信仰
伯尔曼认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中国法学界认为,中国只有通过对“法律信仰”,法律才可能得到应有的倚重和遵守。
然而,何为信仰?这种信仰在中国又能否被建立呢?
信仰是一种价值观,一种精神现象。某种程度上是对特定事物的百分之百认可与崇拜。
信仰之所以不同于相信、信任等心理状态就在于它的神圣性。这种,神圣性或许只存在于神学与宗教之中。而建立所谓的信仰,首先就是要建立事物的权威。
在****惯法时代的奴隶制中国,统治者采用将法律神化的方式建立法的权威。“天命天罚”、“神判”是当时的指导思想。法律是不成文,不公开的。平民因无知而畏惧,如同害怕受到神明制裁般害怕法律。人们对于法律是感觉到威严的,神秘的,正所谓“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在成文法时代的封建制中国,统治者制定了成文法典。法的权威是通过严刑峻法的恐吓作用而建立的。
这仅仅是建立了法律在人们心目中的权威(并且不是广泛的权威),而远非建立了法的信仰。
法信仰的建立与宗教是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伯尔曼说:“圣灵有助于创造一个世界社会。没有‘圣灵’,没有‘精神信仰’,法律就不能发挥作用。”在西方,正是因为人们对宗教的普遍信仰以及宗教对法律的巨大影响,才得以建立人们对法的信仰。
然而在中国,法的信仰的建立缺乏这种基础。在中国,没有过伯尔曼所说的法律与宗教的相互影响和作用。传统的中华法系在伯尔曼的描述中显然是空白。因为在中国从来没有任何宗教被真正信仰过。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佛教曾盛行一时,但也不过是昙花一现了。中国统治者对待宗教一向是拿来主义,纯粹将其作为维护统治的工具,用完了便丢弃一边。即使是对中国文化产生过深远影响的儒家思想,也从来没有达到过被信仰的地步。
中国人缺乏信仰,也缺乏信仰的****惯。如果法的信仰在中国不能被建立,这就是历史原因。
在当代这个理性社会,法被认为是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而对法的信仰不是信仰国家或政府或其他统治者主权者建构的法律规范,而是信仰人类社会应该有的公平正义。在当代的中国,这种价值理念也没有被广泛地树立起来。许多人仍认为法律就是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者说是“主权者”的命令,存在着害怕惩处的畏惧心里。我不知道这种价值理念何时能被树立,但我知道对权力的畏惧和官本位主义在国人的心中是根深地固的。这也是建立法的信仰的巨大障碍。
在中国,法律有时被认为是可以被利用的。有中国法律学者比较详细地描述法律如何被信仰时,认为:“能够为人们所信仰的法律必须是能够给人们或至少是绝大多数人带来利益的。”当一个律师为了打赢官司而千方百计寻找法律的漏洞之际,当某个诉讼当事

法在中国是否能被信仰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zbfc1172
  • 文件大小28 KB
  • 时间2018-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