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演播室灯光及声学设计
专业化:设计方案当中灯光按照广电总局(广电部) 颁发的〈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规范〉为设计依据。声学按照〈多功能厅语音声学标准〉GBJ16-37设计,音频、音质设计指标已达到或超过了广电总局(广电部)颁发的〈厅堂声学特性指标〉GBJ25-86标准。
实用化:将演播室设计成一个多功能、多元化使用场所,可以满足新闻栏目、小型访谈栏目和小型演出等多类节目。
标准化:灯光设计时,改变了以往难以调整的三点布光方式,悬吊控制和灯光配置都将采用环形布光的方式,根据景区和节目的不同,可以分别调整部分灯光,实现所需功能。
高性能:以数字显示型冷光源和LED灯光为主,灯管寿命达到1万小时以上。
二、演播室灯光系统的设计原则
可靠性:系统应具备长期稳定的工作能力,所有选用设备均符合我国和国际上的质量及可靠性标准。
实用性:系统应具有工程所要求功能的能力和水准,符合工程实际需要和国内外有关规范的要求,并且功能容易实现,操作方便。
灵活性:系统应充分满足多功能的设计要求,对多种节目的制作均实现最佳效果。
先进性:系统是在满足可靠性和实用性要求前提下的先进系统。灯光产品的核心组件均选用国际国内知名厂家近年来的最新产品或专利产品,,保证了该演播室总体性能指标的要求。
一致性:系统遵循开放系统的原则。灯光系统依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系统性选定设备,使系统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兼容性、扩展性和可移植性。
经济性:系统应满足性能与价格之比在同类系统和条件下达到最优,选择最佳性价比的设备及方案。
三、墙面的声学装饰
以软包模块,硬包模块相间的方式加以声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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