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维护国防设施安全
---朝阳区民防局落实“三项行动”系列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创建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平安北京”建设总体工作目标,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贯彻落实。2009年5月13日,在区民防局四楼会议室,工程管理科组织全区56处未经许可使用人防工程用于汽车库的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召开专项工作会议。
会上,民防局工程管理科首先向参会人员讲解了人防相关法律法规,传达了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精神,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沟通。第二,根据北京市《第150号令》,向各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消除各类隐患。如需使用,按照规定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证》。经动员学****与会人员表示接受民防局责令限期改正的要求,并自愿签订了保证书。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维护国防设施安全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