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统筹城乡就业和
社会保障体系思路及政策建议
一、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
重庆市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314”总体部署,着眼于改善民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统筹城乡就业的组织管理、政策资金、就业服务、职业培训体系,实现人力资源市场城乡一体化和城乡劳动者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根据城乡居民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机制。
统筹城乡就业的目标是:第一阶段(到2012年),全市形成统筹城乡就业的组织管理、政策资金、就业服务、职业培训体系的基本框架。主城9区及经开区、高新区的“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转移就业村”达到90%以上,实现城乡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一小时经济圈”其他区县及万州区、黔江区达到70%以上;其余区县达到50%以上。第二阶段(到2020年),全市形成统筹城乡就业的工作格局,“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转移就业村”达到90%以上,实现全市城乡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目标是:第一阶段(到2012年),建立制度、创新机制。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制度,逐步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着力解决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和转移接续问题。第二阶段(到2020年),建立广覆盖、多层次、便参保、易转移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缩小不同群体保障水平的差距。理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建立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促进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四大体系”,整体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
1、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组织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完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体系。2008年实现1032个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建设全覆盖。2012年,在全市所有工作任务重的社区和村建立社会保障服务站,在未建站的社区和村设立专兼职社会保障员,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失业登记和动态管理制度,准确、及时反映全市就业、失业状况。
2、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就业的政策体系和资金保障体系
研究制定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的扶持政策。对现行的城镇就业政策体系进行充实和完善,制定相关政策并实施,把就业服务体系延伸到乡镇、村。各级财政每年投入就业再就业的资金规模不减,并适当增加。
3、加快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统一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和工资指导价位,形成统一的市场规则和服务规范。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人力资源市场和中小城市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将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向街道(乡镇)延伸,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4、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
一是整合劳动保障、教育、移民、农业、扶贫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形成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分类分项实施的培训体制。二是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到2012年,全市技能劳动者总数达到250万人以上,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达到75万人以上,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左右。三是建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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