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场所自控系统的防爆技术
一、爆炸基本条件
和防爆基本方法
1、产生爆炸的基本条件
产生爆炸的基本条件,即爆炸三角形原理:
①可燃物质——爆炸性物质
②氧化剂——空气(氧气)
③热能——点火源(如电火花、炽热表面)
三者缺一不可
2、防止爆炸发生的基本方法
消除爆炸三角形中的任何一个条件
①避免形成爆炸性环境–理想的方法
②排除/削除可能的点火源–实际的方法。
3、防爆基础理论
(1)初级防护理论
初级防护理论是通过一种或多种方法,来对常见危险气体进行防护。
(2)二级防护理论
二级防爆理论是通过将热量和电能与爆炸混合物分离来防护。主要是从设备的结构和电参数着手的。
目前,电气设备防爆技术。
4、防爆技术的基本概念
(1)爆炸性环境
可能发生爆炸的环境(气体和粉尘)。凡涉及爆炸性物质生产、加工、处理、储存、运输的场所都可能形成爆炸性环境。
(2)爆炸性危险场所
爆炸性环境大量出现或预期出现的数量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专门预防措施的区域。
(3)爆炸性气体环境
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或雾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构成的混合物,在该混合物中点燃后,燃烧将传遍整个未燃混合物的环境。
(4) 爆炸极限
可燃性物质与空气的混合浓度介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遇点火源就会产生爆炸。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或氧气混合物,在引火源作用下能引起爆炸的范围称为爆炸极限。
①爆炸下限
(LEL-lower explosive limit)
空气中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浓度低于该浓度则气体环境就不能形成爆炸。
②爆炸上限
(UEL- upper explosive limit)
空气中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浓度高于该浓度则气体环境就不能形成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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