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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学环节管理规定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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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目录
教师试讲制度 1
教师任课资格审批制度 3
《教案》、《讲稿》管理规定 5
集体备课管理规定 8
课堂教学规范 10
实践教学规范 12
考试命题规范 13
考试试卷评阅规范 15
调课、代课及停课管理规定 17
教师试讲制度
试讲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试讲,可以了解教师对教材内容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了解教师组织教学的能力及水平,有利于学院对教师的培养、考察与使用。为确保师资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特建立本制度。
一、试讲对象
试讲制度不仅适用于初次开课的青年教师,也适用于第一次担任新课程和选修课的教师。
二、试讲组织
⒈试讲工作由教研室主任主持,教研室全体教师必须参加。试讲后进行评议。教研室主任综合评议意见,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将评议结果通知试讲教师。
⒉评议的办法适用于初次开课的青年教师。对于开新课程和选修课的讲师以上的教师,采取试讲与讨论相结合的办法,变试讲为学术讨论。
⒊教研室给青年教师分配讲课任务后,要给予充分的备课时间。青年教师在备好所讲授课程内容的三分之二时,即可提出试讲申请,并提交备课笔记或讲稿。
⒋教研室主任会同试讲评议小组,审查试讲教师提交的备课笔记,听取试讲教师备课情况的汇报,考查其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理解的准确性、深度、广度等,视其准备情况,确定能否试讲,并通知试讲内容和时间。
⒌教研室所在部系主管教学负责人应参加试讲听课。
三、试讲要求
⒈按规定携带教材、教案、讲稿及有关教具,至少进行1个学时的试讲;
⒉应按既定的教案进行,各章、节及整个课程的教学目的要明确;
⒊讲授要保证科学性,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
⒋讲授要有系统性,做到重点突出,循序渐进;
⒌讲授要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应用理论去解决实际问题;
⒍讲授要有高度的思想性,达到教书育人的教学目的;
⒎讲授要有艺术性。包括教师授课必须讲普通话,板书、板图布置合理,标题明显,书写工整,适当地利用各种教具;
⒏教师应做到穿着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
四、试讲评议
评议由全体听课教师进行评议(不得少于5人)。教师经多次试讲,水平未达要求者,应暂缓开课。另开新课的教师,经多次试讲未达要求者,不宜开新课。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经多次试讲仍无明显提高者,应暂缓讲课。
五、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辽宁何氏医学院教务处
2011年8月
教师任课资格审批制度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为加强师资队伍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制定教师任课资格审批制度。
一、任课教师必须具备基本的公民行为规范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够担当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凡担任我校理论授课和实验、实****课的教师必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任课教师应具备讲授本门课程的理论水平和实际能力。
三、担任理论课任课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担任。
四、教授、副教授必须讲授本科课程。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专家、教授的教学积极性和在教学中发挥传、帮、带作用。一般情况下,55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原则上每学年至少为本科学生讲授一门课程。
五、除外语、体育、计算机、管理等学科外,助教必须经过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实验室工作,并完成一轮实验课教学任务,才能获得实验课讲课资格。新任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准备,当众试讲,教研室主任严格把关,确认其能够达到较好教学效果后,方准上课。临床教师必须经过一年临床医疗工作,方可获得毕业实****带教资格。
六、各院、系、部根据学校教务管理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组织教研室按要求选派任课教师。原则上副高职以上教师讲授学时应超过本门课程总学时的50%。
七、各教研室根据教学任务认真逐项填报《沈阳医学院何氏视觉科学学院任课教师审批表》。并在上一学期结束前,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部、系领导审核签字,报学校教务处审定,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任课。任课教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变动,应上报学校教务处批准。
八、任课教师一经确定且已上课,中途不得调换。教师因事、因病必须请假时,应由教研室主任安排代课教师,原则上代课教师资格不低于原讲课教师,如需调课,须经院、系、部提出,报教务处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课。正在任课的教师原则上不安排外出开会,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须经院、系、部和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
经实践证明任课教师业务水平低,教学效果差,学生反应强烈时,教务处将责成教研室及时调换。
九、因教师编制不足或特殊需要,须外聘教师兼课时,由教研室主任申请,报系、部审核,经人事处审核,主管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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