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
,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每周定期大核对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下达口头遗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九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2)九对:对床号、姓名、性别、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
,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空安瓿。
,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输血查对制度
,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血型、(含Rh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损。
、血型含(Rh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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