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烘干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中华人民根据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共同信守执行以下内容。
一、甲方将厂内烘干木材任务承包给乙方:
a、甲方提供每月烘干处理木材***立方以上,要求烘干后的木材含水率在**%以内;
c、每立方烘干工费为**元/立方,其费用中包括小工、锅炉工的费用。
b、乙方将原材料烘干后放置厂内指定地点;
e、结算方式:按照每月公司职工发放工资日期同步。
二、双方责任和权限
甲方的责任和权限:
1)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烘干房,锅炉,水电。
2)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食堂及餐具。
3)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工作范围的卫生、综合治理进行督导和予以纠正。
乙方的责任和权限:
1)乙方木材烘干达不到烘干的水份标准,后期返工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工作人员须按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厂纪厂规。
3) 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的设备及设施,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三、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如出现劳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 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都需提前**天通知对方并协商,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赔偿金。
4. 承包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签约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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