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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厂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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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一、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二、待遇三、人员培训制度第二章  行政管理制度1、  卫生管理规定2、  电话管理规定3、  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4、  员工就餐制度5、  食堂管理制度6、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7、  工厂警卫人员值勤准则8、  值班室管理制度第三章  财务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二、物料物流管理制度第四章  工厂安全管理准则第五章  考勤和请假制度第六章  奖惩制度第七章  材料管理制度一、计划工作的分类二、材料计划的审批三、材料的采购四、材料的保管五、材料的发放与领取六、材料的使用七、退料、补料和换料八、补料九、材料报废第八章  仓库管理制度一、仓库日常管理二、入库管理三、出库管理四、报表及其他管理附件1试用期员工考核规定附件2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附件3资金催收管理办法附件4业务内部结算办法附件5机械设备维护细则总则一、为维护本厂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厂管理规章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家具厂全体员工,全员都必须遵守。三、本制度中的未尽事宜,应参照****家具厂集团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行使,如集团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中亦未尽事宜,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条款执行。四、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家具厂所有。                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一、        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第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四)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五)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六)未满十六周岁者。第二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第三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三天向厂办提出辞职报告,到公司综合办办理辞职手续。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第四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在员工办理好各项工作交接手续后,由综合办给予办理辞职手续。(对于不同岗位工作交接手续的办结标准和办结事项,参照相关岗位职责。)第五条        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综合办申请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第六条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第七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应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综合办核实,经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未经综合办核实和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的,不得辞退。辞退员工,公司必须提前30天通知被辞退者。第八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综合办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第九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第十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综合办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与员工协议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将在员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向员工发出书面续签合同的通知,员工需在通知发出后及时到厂办办理合同续签手续;若员工以各种理由拖延至合同期满前一天,仍不提出与工厂续签合同,则合同期满后视为该员工自愿放弃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将为其办理合同期满后的离职手续。第十二条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第十三条  除管理层外的操作工人的雇佣与辞退等手续一律由厂办给予办理。二、        待遇第十四条  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第十五条  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1)  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员工工资每月10日发放。(2)  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第十六条  假期类别:(1)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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