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专业学位硕士论文答辩管理办法
(2009年10月修订)
根据2008年7月修订的《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2008年9月的《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审管理暂行规定》之规定,为进一步提高专业学位硕士论文质量、进一步规范专业学位硕士论文答辩过程与制度,特修订本办法。
一、答辩时间安排
五月中旬、六月中旬举行两次答辩,六月下旬申报学位。
十一月中旬、十二月中旬举行两次答辩,十二月下旬申报学位。
二、答辩前准备工作
答辩前五周,由学生向导师提出答辩申请,导师同意后,报系、所负责人,由系、所汇总后报MBA/EMBA教育中心教务部。
答辩前一个月,MBA/EMBA教育中心教务部汇总答辩学员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并协助研究生院审核申请答辩学生学籍、学分、学费等,并负责将审核结果通知各系、所,由系、所通知导师及学生。
答辩前一个月,由导师将学位论文(电子版)转发给MBA/EMBA教育中心教务部,参加学院论文预审。
每篇学位论文请该研究方向的二位专家匿名预审取得参加答辩资格,根据预审结果,分别做如下处理:
(1)预审专家一致认为通过者,可直接参加答辩;
(2)只要有一位预审专家预审结论是稍加修改后答辩,则申请人须根据预审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答辩时由教务员将预审建议提供给答辩委员会参考,检查其修改结果;
(3)如有一位预审专家预审结论是未达到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不能答辩,则需增加一位专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可参加答辩,如果复审结果仍为否定意见,则此次申请无效。如果学生和导师认为预审的否定意见属于学术观点之争,可以提出复议申请,由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复议,并给出书面意见;
(4)如果两位预审专家预审结论均是未达到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不能答辩,则此次申请无效。
答辩前三周,各系、所负责组织答辩委员会,确定答辩准确时间、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及秘书,报MBA/EMBA教育中心,由教务员协助安排答辩教室。
答辩委员会组成原则及要求:
(1)答辩委员会人数不少于5人,即总票数不少于5票(必须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和至少一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设立主席一名,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指导教师担任,秘书一名;
(2)导师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能给本人指导的学生投票;
(3)有申请工程硕士学位学生参加答辩的答辩委员会,必须有一位院外高级职称专家,该专家可以为MBA答辩学生投票及评阅论文。
答辩前一周,由各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将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名单通知导师,由导师通知学生做好答辩准备。同时,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为每位学生指定两名论文评阅人(要求至少一位是答辩委员会委员,工程硕士要求其中一位为院外委员),组织论文评阅工作。(详见答辩委员会秘书职责)
MBA/EMBA教育中心负责将答辩委员会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备案,并在网站公布答辩信息。
三、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
(论文逻辑结构),是否清晰、明确。
。是否较好地运用了所学的理论与方法。
。是否较好地解决了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工作量是否充足,
是否对类似问题的解决具有借鉴和参考意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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