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1 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管理 账簿、凭证管理
发票管理和使用 纳税申报
2 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方式 税款征收程序 税款征收措施
3 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的范围 税务检查的方法和程序
4 税务代理
税务代理的概念和原则 税务代理人 税务代理业务范围
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和终止 税务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代理责任
5 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开户银行及金融机构违反税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及其税务人员违反税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6 危害税收征管罪
偷税罪 抗税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 骗取出口退税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非法出售发票罪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的基本内容和税务代理的基本范围,理解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执行的前提、措施和执法程序,掌握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和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法律规定。
管理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规对征税活动所实施的组织、指挥、控制和监督,是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采用的一种管理、征收和检查行为,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管理、征收和检查。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是国家税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该法于1992年9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此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于1995年2月28日和2001年4月28日对《税收征管法》进行了修改。
税务登记管理
、复业登记
账簿、凭证管理
发票管理和使用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方式
税款征收程序
因征收方式的不同,税款征收程序也有所不同。税款一般由纳税人直接向国家金库经收处缴纳。国库经收处将收纳的税款,随同缴款书划转支金库后,税款征收手续即告完成。税收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开具完税凭证。完税凭证系税务机关收取税款时的专用凭证和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证明,其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完税凭证的种类包括各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及其他完税证明。
税款征收措施
税务检查的范围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详情见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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