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接待基本素质要求
1)外表形象气质。
l 五官端正,l 身材匀称,l 梳装打扮定位甜美、可爱、典雅的幼儿园教师
l 头发不l 得蓬乱,l 应梳理顺滑,l 长发夹系起来;
l 不l 化浓妆,l 只可画淡妆;
l 在不l 影响工作的前提下,l 只能有点丁耳饰,l 细小的项饰;
l 服l 装均穿工作服,l 鞋袜穿着整齐,l 穿平根鞋,l 不l 可穿拖鞋、高跟鞋
l 站立姿势正直,l 坐要端正不l 跷腿。
2)谈吐文雅,行为举止大方。
讲话声不高,语不俗,说话要讲规范语言;
使用文明用语,表现有礼貌、有教养,客气讲话,微笑交谈;
讲话、交谈时,要正确回答别人问题,不抢话,不知者不说,切记言多语失的现象。
3)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
尊重儿童、尊重他人:
儿童是独立的个体,对儿童无论是语言、行为,都应予以尊重,与儿童谈话、交往,表现亲切和蔼、尊重、平等的关系;
教师的一切教育活动,都是为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所以考虑问题首先从有利于儿童出发(时间空间条件);
教育幼儿的方法应该强化良好行为的巩固。
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孩子:
管教幼儿必须有度,以不影响幼儿身心健康为前提,切记不得伤害孩子;不要推拉孩子,用双手扶着幼儿双肩或前后胸背移动孩子。孩子哭闹躺地时不拉双臂,应用双手抱幼儿腰部;
不用脚踢、手拉等方式来纠正幼儿的不良行为(如脚乱动、站不直、跷椅子等);
不准罚站、坐、躺、睡或某种姿势,不让上课、吃饭、喝水等;
停止某项活动单独谈话或自省,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不准挖苦、损伤孩子的人格,禁止申斥、指责、恐吓、怠慢孩子,不得说教师忌语。
4)幼教专业知识、能力:
带班教师必须是幼师专业毕业并在五年内逐步提高到大专相关专业水平;
专科科任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对口专科业务水平;
带班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协作能力、表达能力、操作能力;
教师应具有幼教专业技能、技巧或一技之长;
带班教师应会观察孩子和孩子共同学****共同游戏、共同谈话聊天。
5)具有社会交往能力:
会做家长工作:
了解家长的需求及愿望,能组织家长会,并能与家长交流其孩子的在园情况;
适时地向家长宣传育儿常识及正确的教育观念。
会宣传幼儿园的形象,与他人沟通:
了解本幼儿园,对外宣传本幼儿园,使别人也了解本幼儿园;
与周围的同事团结,体谅别人,善于协作,能够接纳别人的正确意见,同时能容纳别人的不足;
应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与领导与同事有不同意见时,可互相交换意见,不得当面顶撞,而伤了和气。
2、员工服务态度语言行为规范
对来宾、家长与儿童均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如:“请”、“您”、“早”、“好”、“谢谢”、“再见”、“对不起”、“没关系”、“别客气”等。
接电话时先问“您好”,再报单位——“××幼儿园”、“××班的×××老师”或“××部门的×××”。
微笑服务:与家长讲话要站在家长与幼儿的立场上,采取商量的口吻,不得以命令的口气谈话。要规范专业服务,不要冷漠、殷勤服务。
尊重幼儿,以平等的身份对待幼儿,要求蹲下来和幼儿讲话。
在出入门口或相遇狭路时,应注意礼让。
语言规范,态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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