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本科生课程缓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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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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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专业
专业班级
申请理由:
年月日
学院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学院教科办处理意见:
(经审核签批同意的缓考课程,由学院教科办工作人员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处理,处理之后,任课教师在成绩录入时,相应课程“备注栏”即显示“缓考”)
注:,征得相关课程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后,附相关证明(如医院病历等),由所在院领导审查批准;教务管理办公室签字同意。
。
。
,需附经学院领导签批的请假条,放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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