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
主讲:郭建东
导言
1 城市管理的产生
城市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等法令和规则。
1909年英国产生第一部城市规划法《住房和城市规划法(1909)》。
城市规划管理是城市管理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管理者、被管理者、管理的对象三者的关系
管理者是规划管理人员。
被管理者是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者,是建设活动的实施者。
管理的对象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活动。
规划管理者规范管理对象作用于被管理者,从而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同时被管理者也会反作用于管理者,最终的管理结果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相互作用的结果。
管理的任务
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综合性很强的管理活动,是从城市土地空间资源的使用和合理布局,组织制定城市规划并依法对城市土地的使用和各项建设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引导、控制和监督,使土地资源系统和各项建设的空间关系形成合理的结构,促使城市建设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管理范围与如何管理
管理范围
管理规划的制定
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的使用
各项建设的安排
城市功能的运作
如何管理
管理的法规
技术规范
管理的程序
管理的措施与方法
2 城市管理的主要内容
理论知识: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学、城市规划管理。
管理运作:编制、审批,“两证一书”,实施监督。
法规文件:主体法、配套法、相关法规文件
第一节行政管理学
概要:城市规划部门是政府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者应具备:
城市规划专业和相关理论知识
行政管理学与行政法学知识
行政组织行政领导行政决策行政效能
行政心理行政沟通行政立法行政分析
行政方法行政公关机关管理等
1 行政与行政管理
行政的概念
广义行政是从属于社会的政治活动,是政府行为,是围绕执行社会公共权威而展开的活动;是为实现政治目标、社会计划和推动具体过程有关的活动。
狭义行政主要是指与政府执行部门担负的社会职能有关的组织、人员、计划、程序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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