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解读资金管理与风险控制策略
贺东
2010年4月11日乌鲁木齐
主要内容
一、合约文本
二、交易规则解读
三、客户交易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四、资金管理与风险控制策略
一、合约文本
合约标的:沪深300指数
合约乘数:每点300元
报价单位:指数点
最小变动价位:
合约月份: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交易时间:9:15-11:30;13:00-15:15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9:15-11:30;13:00-15:00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 10%
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12%
最后交易日: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同最后交易日
交割方式:现金交割
交易代码:IF
二、交易规则解读
交易保证金
涨跌停板
交易指令
撮合机制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当日结算价
交割结算价
持仓限制
强行平仓
强制减仓
二、交易规则解读
交易保证金
沪深300股指期货首批上市合约为2010年5月、6月、9月和12月合约。
交易保证金:5月、6月合约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5%,9月、12月合约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8%。
交易保证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投资者期货保证金账户中的客户权益超过交易保证金的那部分为可用资金,可用资金不可为负,否则将面临强行平仓的风险。
二、交易规则解读
涨跌停板
涨跌停板幅度通常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
5月、6月合约为挂盘基准价的±10%:
9月、12月合约为挂盘基准价的±20%。
二、交易规则解读
交易指令
限价指令是指按照限定价格或更优价格成交的指令
——限价指令当日有效,未成交的部分可以撤销
——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张
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的指令
——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市价指令只能和限价指令撮合成交
——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张
——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时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指令撮合时间不接受指令申报。
二、交易规则解读
撮合机制
集合竞价: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
连续竞价:连续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指令,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限价指令连续竞价交易时,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当bp≥sp≥cp时,最新成交价=sp
当bp≥cp≥sp时,最新成交价=cp
当cp≥bp≥sp时,最新成交价=bp。
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的,以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前一成交价,按照上述办法确定第一笔成交价。
二、交易规则解读
交易时间
开盘
最后交易日收盘
收盘
申报时间
撮合时间
二、交易规则解读
交易方向
开仓方向
开仓买进
开仓卖出
平仓方向
平仓卖出
平仓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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