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金融法概述
国际资金融通的法律制度
国际货币法律制度
跨国银行监管的法律制度
第一章国际货币金融法概述
一、国际货币金融法的概念
调整国际货币金融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国际间货币兑换、借贷、收付方式、结算、金融失常、货币体系以及金融机构等多方面的法律制度。
二、国际金融法的特点: 公法领域和私法领域
三、国际金融法的渊源
1、本国法与国际间、地区间关于金融资产流动的条约
2、国际金融著名个案
四、国际金融新秩序
1、高度透明
2、银行与金融制度的改进
3、私营机构的参与
4 、有序的自由化
5、金融市场的现代化
推荐书目:
陈安《国际货币金融法》
刘丰《国际金融法》
董世忠《国际金融法》
王贵国《国际货币金融法》
国外:
《国际金融法律与实务》
美国福兰科尔《证券化》《货币市场监管》
国际资金融资的法律制度
国际贷款
国际项目融资
国际证券投资
国际租赁
第一节国际融资协议的共同条款
一、陈述和保证条款(Representation and Warranties Clause)
1、法律事项:借款人的保证
2、财务及商务事项
作用:对贷款人的双重保护功能
“四季青保证”(Evergreen warranties)
二、先决条件条款(Condition Precedent Clause)1、总括性先决条件:
使整个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一般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必要的授权证明、政府批文、担保文件及法律意见书等。
2、每笔具体贷款的先决条件:
如:直到提款日,借款人未违背其陈述和保证,未有违约事件的发生。
三、约定条款
1、消极担保条款(Negative Pledge Clause):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在其偿还贷款以前不在其任何资产或收益上设立有利于其他债权人的担保权益。
作用:对借款人设立担保权益的自由加以限制
2、比例平等/平等次位原则(Pari Passu Covenant):
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其对贷款人的债务是直接的(确定的 Noncontingent Debt)、无担保权益的、一般的(一般资产中偿还)、无条件的(没有额外条件)。
3、财务约定条款
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在债务期内遵守约定的财务状况量化标准,并定期报告财务状况的条款。
4、税收约定条款
当事人就税款负担和支付方式进行约定的条款。
★支付的一切款项没有税收负担
★纳税补偿(Tax Indemnity)
5、使用贷款条款
禁止:
★资助违法交易、侵权行为、违约行为
★援助反对友好国家的军事行动、敌对国家
★兼并另一家企业、公司
★超出经营范围
★其他
6、稳健经营承诺条款
7、保持资产条款
8、保持主体同一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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