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程案例:
指导教师:陈淼鑫
制作人:刘琛
2004年5月20日,买断式回购正式登陆银行间债券市场。
2004年12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国债买断式回购业务
-------为交易者提供了一种避险和作空的可能
创新......
国债买断式回购
买断式回购 VS. 封闭式回购
买断式回购的作空机制
买断式回购的主要功能
买断式回购蕴含的风险分析
何为买断式回购?
债券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买断式回购 vs.
封闭式回购——用于回购的债券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卖方的债券在交易过程中处于质押状态,买方无权对债券进行处置。回购期间的利息收入也依然属于融资方所有。
买断式回购——用于回购的债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逆回购方能够自主利用债券进行交易。回购期间债券的利息收入,以及债券处置权等也随着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到了融券方手中。
封闭式回购——仅有融资功能
买断式回购——“实券过户”
具有融资和融券双重功能。
买断式回购的逆回购方可以将债券在回购期限内自由支配,逆回购方有三种选择:
持有债券到期末
抛出债券,在回购期末购回完成交割
用融入的债券再进行正回购融资,期末反向操作完成交割
“买断式回购”的参与者可在依次递减的不同回购券种上进行多次回购操作。
比如,某券商第一次选择了90天的交易品种进行逆回购,借以融入债券;20天后资金出现紧张,他就可以通过正回购,再把手中该笔债券在60天内的任何品种上卖出去,借以赎回现金。
因此,“买断式回购”有更大的灵活性。
做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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