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十四条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等相关规定。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山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数量限制
无限制。
五、申请条件
、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刊载的举办单位发生变化的,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
六、受理方式
网上填报。(通过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接收,事业单位使用登记管理专用光盘登录提交。)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九、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缴)证章、公告,备案。
十、办理结果
经核准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取得登记事项变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十一、结果送达
在承诺办理时限内通过电话、短信或网上办结通知等方式通知申请人。
十二、咨询途径
(一)现场:山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电话:03513083829 、03513088396
(三)山西事业单位在线:./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351-3083592、3046057
十四、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山西焦煤双创基地(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B座21层21室
(二)工作日对外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夏季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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