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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doc


文档分类:金融/股票/期货 | 页数:约1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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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投资建设项目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义乌市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企业投资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不得投资建设国家禁止发展的项目;应诚信守法,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科学民主决策原则;集中财力,保证重点,量入为出原则;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原则。
第四条企业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公司履行出资人的职责,负责企业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企业应当向市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市国资、财政、审计、国土、建设(规划)、环保、农业、林业、水务、卫生、教育、交通、监察等有关政府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   企业应当制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项目投资管理
第七条投资占企业总资产比例10%以上,或投资占企业净资产比例5%以上,或项目自有资金比例30%以下的投资项目,企业报公司审核后,转报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决定。
第八条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先编制项目建议书,企业内部决策后,经公司批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下属全资企业由公司决定,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由企业股东会决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公司可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或委托符合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咨询评估。
第九条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先编制项目建议书,企业内部决策后,由公司转报市国资局批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下属国有独资企业由市国资局决定,国有资本控股企业由企业股东会决定。其中5000万元以上且占企业总资产比例10%以上或占企业净资产比例5%以上的项目,应经市国资局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项目建议书企业可以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
第十一条公司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向公司提交下列材料:
(1)请示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3)规划部门规划审批意见;
(4)国土部门用地预审意见;
(5)环保部门环评审批意见;。
(6)市政府文件明确项目业主的投资项目,企业可以不提供(3)(4)(5)项材料的。
第三章项目设计管理
第十二条基建项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三条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或市政府确定的由国有企业承担的城市基础实施项目的项目初步设计在市国资局审批前,应报市政府批准。其它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总概算,根据企业内部决策程序,由企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在企业决定后报公司备案。
第十四条企业应严格依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编制预算。
第十五条施工图编制完成后,由项目业主报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家规定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六条基建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及内装设计方案必须按相关程序进行消防审批、报验。
第十七条凡列入《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范围的项目,应委托专业监理公司实行社会监理。
第四章项目招投标管理
第十八条项目工程的发包,应根据工程规模、性质、特点等实际情况做好合同标段的划分,同时按照省、市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招标范围:
(一)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及附属。
(二)货物采购:主要设备、部分甲供材料。
(三)服务: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
第二十条招标组织
企业应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招投标活动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项目单位应成立相应的招标工作小组,负责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审查,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报名及资格预审、组织开标、评标和决标的材料准备等各项招投标工作。
第二十一条招标权限
(一)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项目由企业组织招标,招标文件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
(二)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项目,招标文件经公司审定后,按规定报政府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自行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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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