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
(1)企业支付的医保费的处理
有人认为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中已经包含职工医疗费用,因此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医保费应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有人认为医保费可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可以扣除”。这意味着企业若将医保费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年终不需做纳税调整,如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不论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还是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不会影响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会降低企业的利润水平。而领导一般希望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因此应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纳税时注意调整。
(2)巧用资产分类方法,可少缴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相关规定,从价计征房产税是用房产原值×70%×%计算的,因此房产原值的大小决定缴纳房产税的多少。
房产原值由土地成本、建筑成本、其他设施成本组成。建筑成本必须全部计入房产原值,而土地成本和其他设施成本可通过巧妙的会计处理,使其一部分同房产原值相分离。
土地成本的处理规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按规定期限进行摊销。企业利用土地建造自用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帐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而税法对土地如何计入房产没有具体说明
。土地、房屋均属于企业财产,对土地征收土地使用税、对房产征收房产税均属于财产类税收若对土地征收土地使用税后再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就形成重复征税,但目前没有此方面的法规作依据。企业在进行帐务处理时,将房屋占用面积部分计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其余部分仍保留在无形资产中按使用期限摊销。这样做虽少交了房产税,但因房屋的折旧年限为20年,而土地摊销期限为可使用年限,远大于20年,这就形成因前期折旧费用少而多交了企业所得税。到底怎样才合算?
例:企业2001年以480万元征地80亩,建设综合楼50000平方米(75亩),房屋占地4167平方米,2003年建成转入固定资产。两种方案计算情况如下:
方案一:施工时将土地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按20年折旧。2001和2002年摊销土地费用96000元,2003~2022年每年折旧230400元,以后各年不提折旧,。
方案二:施工时将房屋占地部分转入在建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其余部分仍保留在无形资产中进行摊销。这样2001、2001年摊销土地费用96000元,2003~
,2003~,。
2003~2050年方案一比方案二现金流出现值多:(-)×P/A(6%,48)-(230400--)×P/A(6%,20)×33%-(0-)×33%×P/A(6%,28)×P/S(6%,20)=×-××+×××=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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