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长效机制建设
全面提高血液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汇报要点
安徽省基本情况
血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主要做法
成效和体会
安徽省基本情况
全省17个市,105个县(市、区),人口6600万。
2007年,全省GDP总量7345亿元,人均GDP1580美元,财政收入1034亿人民币。
全省现有采供血机构31所,其中中心血站17所,中心血库1所,单采血浆站13所。年采集临床用血120吨,原料血浆100吨。
全省有医院730个,其中二级以上医院180所。
安徽省基本情况
1995年,开展了采供血机构和血源整治工作。
2001年,整顿和规范单采血浆站。
2004年,非法采供血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
安徽省基本情况
血液安全监管机构
卫生厅医政处、监督处
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安徽省卫生监督所
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职能
承担全省血液质量和安全措施的监督管理;
协助省卫生厅对血液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负责全省采供血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
负责全省临床用血调剂。
省卫生厅建立了多处室、多部门协调配合的血液安全监管机制。血液安全监督决策管理层面包括医政处、监督处、办公室,执行操作层面包括血液管理中心和卫生监督所。
省政府和卫生厅建立了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血液安全监管的2项行政许可和29项行政处罚任务明确分解给医政、血液管理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负责。
卫生厅与各市签定了包括血液安全监管在内的卫生执法责任状,并将血液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卫生综合考核目标责任制。
明确监管职责,实行血液安全监管责任制
采取得力措施,解决血液违法行为的根源
血液违法行为根源问题(安徽):
资源不足。
机构数量多,规模小。
利益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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