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会见大实务攻略.docx刑事辩护律师会见3大实务攻略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一般均发生在看守所中,此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往往也是处在被追诉且被羁押的状态,辩护律师的会见,主要是向其了解案情,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其申诉、控告等谈话内容。当然,辩护律师会见需要注意的事项还是挺多的,以下笔者就办案过程的繁多事项中总结三大点实务攻略,供大家参考。
一、会见前:辩护律师会见需携带的材料及证件
的刑事辩护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原件一份)。
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原件一份)。
人的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比如:户口本(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复印件一份)、由村委开具且经过所在辖区公安机关签章确认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一份)。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还必须持有侦查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许可会见决定书》(原件一份)。
上述材料,除了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其他材料均需提交给看守所留档备查,而复印件要加盖律师事务所的公章及核对章。
《刑事辩护委托书》若干份。
刑事案件的委托合同,一般都是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及同胞兄弟姊妹)进行委托,首次会见的委托书一般也是由近亲属签署完成,所以,辩护律师在会见前,要准备好几份空白的《刑事辩护委托书》,以便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一并签署委托书,以备辩护律师开展后续的辩护工作所用。
会见笔录专用纸张(A4纸)若干张。
制作会见笔录是辩护律师必备的工作内容,没备好专用纸张或者空白纸张,会见笔录将无法完成,所以这样一个小细节,辩护律师还是必须予以注意的。
个人身份证原件。
部分看守所需要辩护律师的身份证原件读取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快捷登记,又有部分看守所需要辩护律师的身份证原件换取律师会见出入卡,会见完毕后,辩护律师需凭律师会见出入卡换回身份证原件,这种方式是否妥当值得商榷。
当然,大部分看守所并没有这项要求,但是,为了稳妥起见,辩护律师还是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为好。
二、会见时:辩护律师看守所会见需注意的事项
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需寄存在看守所指定的储物柜;如果没有寄存,进入看守所后,务必关机或调静音且不要随意掏出来使用,更是严禁提供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使用。
得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传递物品,这里指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纸币、食物、香烟、打火机、书籍、报刊杂志、药品、照片、指甲钳等。
得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传递信函,这里指的信函包括但不限于近亲属或者其他人要求交付的信函、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求交付的信函,内容更是严禁涉及案情。
得教唆、唆使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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