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处理
本章内容摘要
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是指企业通过银行办理与往来单位的款项收付业务。由于往来单位有的与本企业在同一地区,有的与本企业不在同一地区,并且企业与各往来单位收付款项的内容也有所不同,因此,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结算方法进行款项的收付。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可使用票据、托收承付、汇兑、委托收款、信用卡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行为,其中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四种。由此可知,企业在进行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往来款项结算时,可选择采用的结算方式共七种。
第一节支票结算处理
支票的种类
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
转账支票结算程序
进账单
支票结算的概念
支票的概念
支票属于票据的一种。如果收、付款双方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同一城市、县、区)可采用支票付款。支票是由付款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银行支出银行存款的一种凭证。
支票的种类
支
票
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
普通支票
划线支票
用于提取现金
用于转账
既可提现,也可转账
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
转账支票结算程序1
支票正送,收付款方为同一开户银行
支票倒送,收付款方为同一开户银行
转账支票结算程序2
支票正送,收付款方为不同开户银行
转账支票结算程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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