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进口货物
学习目标
涉外经济活动,是互通有无,优势互补;进口货物,则着眼于“取人之长补已之短,取天下之宝为我所用”。通过本章学习,了解进口货物的类型、操作的一般程序、银行办理结售汇的规定;明确各类进口销售收入的确认、成本构成和会计核算原则;掌握各类进口销售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账务处理方法。
第一节进口货物概述
一、进口货物的经营类型
二、进口货物的程序
在一般情况下,正常的进口货物操作程序大体有以下几个步骤:
(1)对外开立信用证或银行保函。
(2)租船订舱并通知船期。
(3)办理进口保险。
(4)审单和付款赎单。
、验收和拨交
(1)如发现商品的规格、品质与合同不符,属于出口商的责任,应向出口商提出索赔。
(2)如发现商品数量少于提单所载数量以及属于运输公司的过失造成的商品残损,属于运输公司的责任,应向运输公司提出所赔。
(3)如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运输中的其他事故的发生,致使商品损失等,属于保险范围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
7 .对内销售结算
三、银行办理对外付汇的手续
(1)承兑。
(2)付汇。
(3)付款通知。
(1)前期审查。
(2)保函条款。
银行开具的保函条款主要有:
①保函的金额限制;
②生效期和失效期;
③原则上不开可转让保函;
④原则上应直接开给受益人、不经当地银行转开;
⑤保函的法律适用及司法管辖权等条款。
(3)开立保函。
(1)货款汇出的方式
①电汇。
②信汇。
③票汇。
(2)汇款退汇和汇票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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