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机动车及驾驶员的管理,做好车辆服务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行政部为公司车辆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车辆派遣
1、实行派车申请制度
各部门业务用车,应提前在OA办公平台上填写用车申请,市区内用车由部门经理审核、行政部经理批准;如需驶出所在市区,或需在外地停放、私人用车等,由所在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审核、行政总监或分支机构总经理批准。外单位用车,须由总裁或分支机构总经理批准。
2、车辆驾驶原则上专人专车。公司驾驶员岗位以外的人员驾驶车辆,必须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并报行政总监或所在分支机构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驾车。
3、凡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除行政部留一部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全部封存,任何人均无权擅自调派。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需调用其他车辆时,需报行政总监批准后方可调用。
4、各部门业务用车,提倡乘坐、租用公共交通工具,充分利用城市公共交通、社会出租车辆等交通方式。
第四条车辆交接
1、车辆每次使用后,驾驶员应及时填写《车辆行程记录表》(见附件2),并由用车人签字。
2、车辆发生长期性、跨区域交接时,必须经行政部经理、行政总监批准,车辆交付人、接收人应履行交接手续,填写《车辆交接登记表》(见附件3)。
第五条车辆维修保养
1、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易损零件,随时保持车辆车况良好。
2、车辆维修和保养,必须填写《签呈表》,逐级报批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
3、车辆单次维修费用超过5000元的,需报总部批准。
4、车辆外出期间需维修时,驾驶员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报行政部经理、分支机构总经理或行政总监批准后实施。返回后,驾驶员应及时补齐有关手续,并需用车人签字证明。
第六条车辆使用管理评价及改进
1、正常使用、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车辆,原则上办公接待用车行驶25万公里、业务用车行驶18万公里后,可以向总部提出申请转售,经批准后实施,转售后可按同等价位车辆予以更换。
2、每年6月20前,行政部应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内容包括:
(1)车辆基本情况:车型、车牌号、购置时间、购置价款、已驶里程数。
(2)车辆使用情况:百公里耗油、主要用途、整体性能、维修保养累计费用、事故发生记录及原因分析。
(3)结合车辆使用情况,对今后的使用价值进行评估,并提出处理建议。
(4)总结现有车辆管理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分支机构行政部,应于每年6月20前将车辆使用情况总结,报送总部行政部。
3、根据各分支机构车辆使用情况总结,总部行政部于每个经营年度末对公司车辆管理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保险、税费缴纳及证照审验
1、行政部应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车辆使用说明书、保险单、各种手续、维修保养、加油、里程记录等。
2、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车辆各种税费及全额保险,由驾驶员及时填写《签呈表》,逐级审批后办理。
3、车辆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驾驶员负责统一办理。所有费用票据,均需背书车辆牌号、经手人等,汽油费票据还需有车辆里程记录,通行费、停车费票据应由用车人签字或注明用车事由。
费用摊销和驾驶员补助
1、行政部会同财务部根据每部车辆不同的车龄、车况,于每个经营年度末核算一次每部车辆
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