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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1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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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劳动关系的协商解除
1、协商解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②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④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⑤协商解除的,不得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用人单位注意事项:
①必须要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因为如果没
有书面的解除协议,用人单位就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会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隐患,也很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②对于协商解除合同而言,由于协商解除合同的提出方不同,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后果就不同,劳动者提出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由用人单位提出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③建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即协议中具体条款中明确:“经(乙方)劳动者提出申请,(甲方)用人单位同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的预告解除
①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过了试用期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随时解除(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一延后支付不超过30日;第二每月扣罚不得超过20%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第三未支付加班费;第四未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⑧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即时性解除劳动合同
①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第一在招聘广告中对“录用条件”事先明确界定;第二对该“录用条件”向劳动者告知;第三在试用期结束前进行考核;第四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试用期届满前送达给员工。)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第一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民主程序公示过;第二劳动者的严重违章行为客观存在;第三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重大损害”的界定权在单位,但若发生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单位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因劳动者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预告性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流程图:)
劳动者患病非因工负伤
劳动者医疗期未满
劳动关系存续
医疗期届满
能从事原来工作
劳动关系存续
不能从事原来工作
另行安排工作
劳动关系存续
能从事工作的
不能从事工作
劳动关系解除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注意:第一不能随意先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第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对岗位职责及标准明确化;第三调整岗位无须经劳动者同意,但必须是新岗位与老岗位相比降低工作强度及难度;第四需要同时考量该员工的忠诚度及其他条件。(流程图)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培训或
调岗
能胜任的
劳动关系存续
不能胜任的
劳动合同解除
③劳动合同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流程图:)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双方协商对劳动合同的内容作变更
协商成功,达成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劳动关系存续
协商不成功
劳动合同解除
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一双方协商解除,第二单方即时解除,第三单方预告解除,具体可参考上文。
⑤用人单位预告性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性规定。
第一劳动者如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以及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受《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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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