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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未婚先孕 仍受劳动法保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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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未婚先孕仍受劳动法保护
未婚先孕的女职工能不能像正常婚育的一样享受劳动法的保护呢?未婚先孕的孕妇是否可以在请病假期间而不被公司辞退呢?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咨询了山西泰一律师事务所李靖律师。
李靖律师表示,未婚先孕有可能违反了计划生育法,但与劳动法无关,因为在劳动法上并没有明确怀孕女性是已婚还是未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并无未婚先孕的例外情况,所以未婚先孕受劳动法律保护,同其他孕妇一样享受顺延劳动合同等待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上述情形消失,未婚先孕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劳动法》规定的上述待遇是基于保护女职工在特殊期间的健康考虑的。
李靖律师强调,一定要弄清公司有没有内部特殊规定,是否把未婚先孕列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范畴。如果公司没有这样的明确规定,应当完全比照《劳动法》执行。如果公司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则应与公司协商执行《劳动法》相关规定。协商不一致时,可通过劳动仲裁使问题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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