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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001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答疑纪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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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答疑纪要
地块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沟楔形绿地南块居住区A1-1、A1-2 地块
地块公告号:2008转00101
问题解答:
第一部分:关于转让人方面的问题解答
问题一:《转让须知》第17页,第八条,该地块已有抵押未注销是否会影响乙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如因地块抵押或其他非乙方因素导致产权变更登记滞后,是否会导致甲方交付乙方土地的时间顺延?
解答一:不会影响受让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目前,转让人与银团正按照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关于“抵押物变更”的办理要求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在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前办理完毕抵押注销手续。
问题二:《转让须知》第2页,第十条,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该地块登记申请后,甲方交付地块时间是否可适当提前?
解答二:按挂牌转让文件第三条第(一)款第10项的规定办理。
问题三:按挂牌文件所述,交地时间为受让人付清竞得价款且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该地块登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如因转让方或第三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由此所引发的法律及财务责任应如何处理?对
受让人造成的相关损失如何补偿?
解答三:如因转让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沟楔形绿地南块居住区A1-1、A1-2地块成片开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第十八条办理;如因第三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沟楔形绿地南块居住区A1-1、A1-2地块成片开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第二十五条办理。
问题四:该地块是否还存在尚未拆平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尚未搬迁居民?
解答四:该地块不存在尚未拆平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尚未搬迁居民。
问题五:地块有部分尚未拆除的建筑物,何时能处理完毕,或由哪方负责拆除?
解答五:参见本部分解答四。
问题六:挂牌文件中约定以“土地现状”交付受让人,现状土地内是否存在未拆迁建筑物、构筑物?
解答六:参见本部分解答四。
问题七:地块内是否还有未动迁的农民房或其他构筑物?
解答七:参见本部分解答四。
问题八:地下、地上建(构)筑物管线等的具体内容及数量?
解答八:地上已无建(构)筑物管线,地下建(构)筑物管线由受让人自行勘测,并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沟楔形绿地南块居住区A1-1、A1-2地块成片开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约定,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地下建(构)筑物管线等的搬迁和拆除。
问题九:现有地块内有何地上、地下建(构)物及管线?
解答九:参见本部分解答八。
问题十:地块内的高压线,线杆如何处理?
解答十:地块内无高压线和线杆。
问题十一:地块西侧高压线为多少千伏?高压走廊规划宽度为多少米?并请说明高压走廊与地块红线的关系。
解答十一:地块西侧有一条22万伏和2条11万伏高压线。根据《东沟楔形绿地控规》,西侧高压绿化带宽度为70米,绿带边线和地块边线重合。
问题十二:高压线埋地工程何时动工?何时竣工?
解答十二: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划,在外环线内城市干道两侧的高压线将分步骤入地;目前转让人正在与新区政府和市电力局接洽,争取该高压线尽早入地。
问题十三:地块内有许多树木,该部分林木资源归何方所有?
解答十三:地块内现有树木归转让人所有,在交地前移完。
问题十四:区域市政道路纬二路、经一路、东熙路及A1-3幼儿园建设实施主体是谁?具体实施计划如何安排?
解答十四:纬二路、经一路、东熙路及A1-3幼儿园建设实施主体是
转让人;道路实施计划于2010年上半年完成,幼儿园按政府建设计划要求予以实施。
问题十五:地块周边规划的经一路、纬二路何时能够建成通车?如相关市政道路不能按期通车,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是否能对受让人予以补偿?
解答十五:道路实施计划参见本部分解答十四;如相关市政道路不能按期建成,按照转让合同第二十五条办理。
问题十六:地块北面纬二路、地块东面经一路、地块南面东煦路何时动工修建?何时竣工?
解答十六:参见本部分解答十四。
问题十七:规划道路的标准及完成时间?北侧及西侧绿化工程的标准及完成时间?
解答十七:根据《东沟楔形绿地控规》,经一路、纬二路和东煦路目前均为城市支路,上述道路计划于2010年上半年完成;地块北侧及西侧绿化工程的建设标准按政府部门的相应标准建设。
问题十八:地块西侧绿地是否可以由开发商进行整体改造?
解答十八:受让人可在满足政府的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改造。
问题十九:320元/平方米住宅配套费要向转让人支付,请说明支付的时间及相应的支付比例,并说明支付标准是按总建筑面积计算还是按容积率建筑面积计算,或是有其他要求。
解答十九:住宅配套费在受让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一次性支付给转让人;320元/平方米按容积率建筑面积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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