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科教兴市主战略,进一步完善我校产学研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以下简称“创业基金”)是鼓励大学生依托科技自主创新、自主创业,培育技术创新人才, 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创业基金从上海电院资产经营公司所属全资、控股等企业年度上缴款中支付,资金规模现定为人民币30万元。
第四条创业基金重点支持我校学生获得上海市创投基金资金支持的项目开办的公司。
第五条由上海电力学院学生处、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处、上海电力学院科研处、上海电力学院产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为创业基金的管理部门,并联合设立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创业基金的年度计划安排、立项审批、监督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制订资金具体管理办法。
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曹家麟
副主任:石奇光、张浩
委员:王飞、毛静涛、蔡勇承、潘卫国、李永光、魏建华、陆玮、石笑寒、丁会凯
第六条管委会下设上海电力学院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基金办”),是创业基金的常设管理机构,负责创业基金的日常管理,编制相应的操作规范、规程,定期向管委会作工作报告。
上海电力学院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石笑寒
成员:茅大钧、张艺
第七条创业基金面向我校应届毕业生(含毕业阶段在校生和离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硕士所创办的企业。
支持对象的基本条件如下:
1、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2、原则上必须完成学业,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本市产业导向与就业需求,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与开发价值;
4、无不良信用和违法纪录;
第八条创业资金支持数额
1、投资资助方式,支持大学生依托自主技术成果创办企业(包括创办创意类、科技咨询服务类企业);
2、一般支持经费为3万元,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加入。基金在其资助企业中所占股权不参与分红。
3、创办企业者,必须有不低于申请资助经费50%的自筹资金;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三年。
5、创业资金三年后无条件退出。
第九条符合创新基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大学生按申请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向上海电力学院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十条在管委会领导下,上海电力学院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遵循科学管理、竞争择优、公正透明的原则,负责创业基金的立项审理(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tanfengdao
  • 文件大小68 KB
  • 时间2018-08-13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