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草案草案全文.doc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8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8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草案)草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监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第四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建设工程监理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具体负责实施本办法。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
交通港口、水务、绿化市容、房屋管理、民防、技术监督等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
本市发展改革、财政、工商、价格、社保等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行业协会)
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下列简称行业协会)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自律性组织,应当对监理会员企业进行从业纪律教育和监督,开展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和交流,依法维护监理会员企业和监理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市建设交通委对行业协会的行业业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
第六条(监理原则)
监理单位应当公平、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鼓励科技进步)
本市支持建设工程监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鼓励采用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八条(监理保险)
本市提倡监理单位及监理从业人员参加监理责任保险。
 
第二章 监理单位和监理从业人员
第九条(监理单位从业许可)
在本市设立监理单位,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获得国家、本市有关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第十条(外省市监理单位备案)
外省市监理单位在本市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应当向市建设交通委备案。
第十一条(监理从业人员执业管理)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当通过本市规定的监理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监理活动。
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在一个监理单位执业。禁止以个人名义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内部管理)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监理机构考核制度。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企业发展、行业薪酬水平以及监理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行业指导价格,确定监理从业人员的薪酬及奖惩。
 
第三章监理业务承接
第十三条(监理内容)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包括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内容进行控制。建设工程监理的内容,由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监理需要,与监理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四条(应当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草案草案全文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8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yzhqw888
  • 文件大小303 KB
  • 时间2018-08-13